说来惭愧,老汉是大学毕业才学会骑自行车的。这实在是迫不得已。小时候,是啊,各位没看错,是小时候,老汉也有过小的时候。言归正传,在我记不得到底是几岁的小时候,我就想学会骑自行车,和别人家的小孩子一样,把一条腿跨进自行车的铁三角里头,一蹬一蹬地驾驭那个两个轮子的家伙。可惜的很,我家的自行车和别人家的不太一样,虽然都是 28 自行车,可是我家的自行车还是和别人家的有很明显的区别。第一个区别是颜色,他们的都是黑色的,我家的是绿色的;第二个区别是后轮的两侧,要比其他自行车多两个放下来的架子。我在其他的记述中已经提到过,我是个邮电子弟,我家自行车的这些不同点都来源于这一根本问题,因为它是利用投递员(准确的说是乡邮员)专用的自行车改装的。那时候谁家有一辆自行车还是比较风光的,有一辆邮递员用的自行车就更风光了,按照我们农民的朴实主义观点来看,邮递员用的自行车有一个最大的好处,那就是结实,正好比好多人很怀念俄罗斯的剃须刀。但给我的感觉却是另一个方面的,因为它要比其他单车沉好多,这个对现在的我不是问题的问题,当时却很让我为难,要把它搞到大门外面都是一件困难的事情。
很清楚地记得,一个夏日的中午,午饭刚过,爹娘在屋里休息。自行车停在院子里,我偷偷地跨进去,计划进行模拟演习。随着我脚蹬的频率加快,我开始感到辐丝划动空气发出的声音也是一种享受。车轮的旋转逐渐快起来,车身的颤抖也越来越加剧,当我的兴奋还没有达到极致的时候,车子终于倒了下来,把我扣在了地上。这件事使我在得到父母的安慰的同时,也得到了告诫,更大大挫伤了我的积极性。结果是使我对自行车产生了一种距离美。
一转眼,小学过去了,一转眼,中学过去了,再一转眼,大学也过去了。小学和初中离家比较近,凭借两块脚板完全能够对付得了,上高中的时候,到了另外一个县,来回已经乘坐汽车或者火车了。这并不是说我没有时间,而是随着年龄的增长,发现自己越来越多地开始考虑面子问题。比如说在有的暑假,心里也会涌起学骑车的念头,可是一想到一个十六七的小伙子孤零零地在门口人来人往的大路上踮着脚学习怎么上下自行车,总是觉得不好意思,最后还是作罢了。
问题出现在上班以后。我工作的工厂距离宿舍有十多里路,显然靠自己的 11 路已经不可能满足这每天一个来回的需求了,可又没有班车,只好横下一条心,开始原先未竟的事业。不能不说老爹的话是对的,大人学自行车的确比较容易。当我约好的陪我出去练车的室友匆匆忙忙穿好衣服从宿舍里跑出来追我的时候,我已经骑着自行车绕了宿舍楼一圈了。除了上下自行车有点生硬之外,一切都好像好比较自然,我有点后悔这件事为什么不早点进行。
评书里常说,“小马乍行嫌路窄,雏鹰展翅恨天低”。我骑着自行车在街上走的时候,是总嫌别人骑的慢。有时候看看路上人比较少,就骑车追汽车玩儿。这么嚣张的气焰,老天爷肯定是看不下去了,于是不幸就来临了。那时候手机还是奢侈品,不像现在这么人手一机。老汉咬着牙用将近三个月的工资(3600 大洋啊)买了一部手机,得意地把所有认识的人都骚扰了一番。一天晚上,我骑车按我一贯的风格前进时,手机响了。我左手接电话,右手握着把,在黑夜中穿梭,骑着骑着突然觉得前轮剧烈地震了一下,老汉在惊讶中完成了空中滑翔,平铺到了地上。等我脑子清醒过来,第一个关切的问题就是才买回来半个月的手机。拢眼神一看,手机就在我不远处的前面,可是已经被分尸了,前盖、机身和电池很果断地决裂成了三部分。赶忙都拣起来,一件一件全对上,按开机键,谢天谢地,还能开机,只不过显示屏上全是划痕。暗自庆幸当初买了三星 600,要是买个摩托罗拉 8088,死的一定比现在惨。把自行车扶起来,才开始觉得腿有点疼,同时发现了前车轮附近的一块完整的砖。忍着痛骑回宿舍,把裤子捋起来,乖乖,左膝盖上四平方厘米的皮不见了,一个劲儿往外渗血。老汉骑快车的历史就此终结。闻者足戒啊。
后来还有一件有意思的事情和自行车有关。当时已经认识我现在的老婆了,正在处心积虑地追她。一天晚上我送她回家,一路上老是觉得怎么蹬起来这么费劲啊,到了她家楼下,下了车才发现,我的一个轮胎里根本就没气。顺便说一句,我老婆骑车也够快的,老汉能骑着没气的自行车跟上她的速度,也算是小有能耐,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