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学会了白领的一项生活内容:喝咖啡。
咖啡是某个花钱如流水的囡囡买的,鸟巢金牌,据说数十大元,可惜她喝不惯,说太苦,就转赠给俺了。换去了俺的半盒龙井,颠颠地走了。
这个东西张老土汉原来没怎么喝过,装过有限的几次 13,是在星巴克,别人买单,卡布基诺。把泡沫舔完以后几乎就没几口了,还没尝出味道来,就见了底。没有传说中的苦。
这次,苦我仍然是不愿意去尝试的,所以就赶忙跑过去把所谓的伴侣也连锅端了来。少少地倒咖啡渣渣,多多地倒伴侣粉粉,是我的第一道保险。果然,味道还能说的过去。不过这样的结果是,两天下来,瓶子里的咖啡还没降到脖子那儿,伴侣已经没了。这简直是不能忍受的事情,所以需要去超市解决。按照印象,应该弄点方糖回来,才显得专业。可惜专业喝咖啡人士烂瓶子说了,方糖加进去和没加的效果相差无几,推荐冰糖。于是现在,一袋子冰糖蹲在了俺的桌面上,为了开口,还特意去找助理女娃子借了剪刀。
于是,诗性大发,赋诗一首:
半斤冰糖一剪开,
杯光水影共徘徊。
咖啡哪得甘如许?
我偏不说你来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