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扯其淡

(写成正史还是演义?这是个问题。目前还只是写到老汉人生的初级阶段,当然也就不会有什么大奸大恶的事情发生,可是之后呢?嗯,伤脑筋。有的人总是向前看,所谓人生不满百常怀千岁忧,老汉不然,还不满二十的时候就曾经想过要写自传,要不是当时有一小姑娘把我迷得五迷三道无暇顾及,恐怕现在大作已经热卖久矣,说不定还可以和金大师一起做做鞋,分他一杯羹。关于标题的调查,目前约略有流局之兆,所以仍然延续扯淡之名,将来有好的,再统一改吧)

在幼儿班的时光倏忽而过。事实上,这一句记述有敷衍之嫌,主要是实在想不起来别的什么更有意思的了。按照标准的流程,我就升到了一年级,从预备队转变成了正规军。一年级刚开始的时候,教室和原来幼儿班的教室相距不远,我现在怀疑就是把广播室改成了一年级的教室,要么就是和广播室紧挨着。老师变了,不是董老师了,变成了杨老师,一个胖胖的女老师。杨老师一家就住在大队的院子里,她的丈夫也是本小学的老师,不过是代着高年级的课。(这段时间的记忆,在我的头脑里有些混杂,不过事情肯定是发生过的,只是时间上有些不太明确的地方。暂且我姑妄言之,君等姑妄信之。)教室里没有课桌,学生需要自己带此装备。这件事,老汉当然不是第一个吃螃蟹的,完全可以照猫画虎,看别人家怎么个做法。可惜的很,竟然学不来。其他的孩子大都是把家里的一个凳子搬了去当课桌,可能有个五六十厘米高的样子,四条凳腿儿上束而下张。而老汉学不来的原因在于,我家没有这种凳子。老爹被逼无奈,搬了个巨大的墩子送到了学校。墩子面几乎是其他孩子的凳子的面的五六倍大。那个墩子的前身是一张太师椅,大概经过了太多的岁月,靠背和扶手都已不知去向,因此才能有我把它作为书桌的荣幸。仔细想想,用这样的一个课桌,实在是一种福气,可以把书、作业本、文具盒全部摆上去而不用担心地方不够大。尤其神妙的是,两边还有两条窄槽,铅笔翻滚时通常不会掉到地上。但当时不这么想,总觉得和别人不一样好像是一种耻辱,总觉得别扭。而且话说回来,大也有大的不好,别人的书包可以搭到凳子的侧边,我的就不行,一是书包带不怎么够长,二是椅墩子的面儿缺少像凳子那样探出四条腿儿的部分,勉强搭上去也容易滑掉。为了解决这个问题,父亲在下面用铁丝缠了一层网,可以把书包平放上去,权当桌肚了。

记得那年的冬天很冷,下了课也不太到教室外面去玩,同学们都在教室里疯狂。一个姓孙的同学,是个大个子,和其他人玩顶拐(就是把一条腿提起来用手抄着,另一条腿作单腿跳,用不着地的那条腿的膝盖互相顶,看谁先被破坏)。一个没留神就把火炉子给撞翻了,炉盖滚到了一边,露出了里面正烧得红红的炭。老师碰巧走进来,大家各自慌乱地坐到了自己的位置上假装看书学习,只剩下出烟的铁皮烟囱在半空中吊着,不停地摇晃。这一幕在今天的我看来,也还是一如既往地觉得滑稽,尽管我相信你们可能并没有相同的感觉。

后来,记不清是什么原因,就从大队的院子里搬走了,回到了村里的小学校里。有了两人一张的课桌,自带桌肚。父亲把已经完成了历史使命的椅墩子又搬了回去。我自己没干这事,并非不孝,实在是因为太沉。新的校园,新的教室,感觉不错。更不错的是,上下课不再是老师用嘴喊了,有了铃声。其实那只是一截铁轨,有位校工(姓路,一条腿膝盖不能弯曲,据说是日本人刺刀刺过的结果)就敲击这节铁轨来作为全校的行动指南。具体的节奏和号令之间的对应关系我已不甚了了,唯记得如果是噪噪如急雨的话,应该是集合。

不明白是不是因为小的时候曾经掉到菜窖里,后脑上有一个大口子的原因,反正在学习上,我算是比较“开窍”的,学习对我殊非难事。在小学里,我是出了名的好学生(老家话叫做“好把式”),学习成绩名列前茅,第一名于我每每十其八九。尽管体弱多病,却几乎每学期都是三好学生或者五好学生,所谓一俊遮百丑,恐怕说的就是我。学校经费的缘故,四年级之前一直是只发奖状,没有奖品。后来好了一些,开始发三毛钱左右的薄铁皮文具盒。奖状的质量也有进步,记得较深的是有一年的奖状上,花纹是粘上去的一种绒绒的东西,着实新鲜了一阵。基于刚刚提到的原因,小学也几乎没有上过体育课——没有器械,除了跑步和跳远这两样都是磨鞋底而大部分家长又都不太情愿的活动以外,想不出来还可以干什么;音乐课也差不多,只是有时候能好一些,有的女老师会教我们学唱一些歌曲,比如《学习雷锋好榜样》。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延续下来的习惯,上午第一节课在老师没有到来之前,要唱一首歌,全体站着唱,唱完才能坐下。中午和下午放学之后,要在教室前集合,整队,再唱歌一首,然后出学校。理论上队形要一直保持,途中各同学在适当的岔路口离队,直到最后一人。如各位所能猜测到的,无论是哪一个场景,《学习雷锋好榜样》的出镜率都是最高的。

三年级开始,要写作文了。老师进一步要求,写作业不能再像一二年级的时候,总用铅笔,需要改用钢笔。这又是个难题。家里我所知道的一支钢笔,老爸锁在他的抽屉里,是他记账或者记事用的。当时家中除我之外,大姐还在上学,先是高中,然后是大学。父亲承包了一些菜地,用卖菜的收入勉力维持。为了能卖得出去,需要不时打听周围的村镇什么时候有集市或者其他的集会活动,到日子一大早地出门,和二姐赶去兜售,图的就是个人多。每天回来,把纸币钢镚都要分门别类地归纳清楚(老爸每次也都不忘叮嘱我,先去把大门关上,以免有人窥探到),登记造册,那支钢笔很显然是少不了的。天无绝人之路,偷偷翻腾二姐的东西时发现了她曾经用过的文具盒,里面竟然有一支钢笔!我大喜过望。

第一篇作文交上去之后,老师找我谈话。直接发问,无关风雅:你没有别的笔了么?我说没有了。作文本里的样子,我当然清楚。那支笔的笔尖有点问题,写出来的笔画很粗,所以很多字都撑满了格子,甚至比格子还大;有得地方,则是突然滴了一大滴墨水;再有的地方,纸被划破了。是的,我都清楚,可我没办法。最后给我解围的是母亲,她在田里劳作的时候竟然从泥土里挖出来一支圆珠笔,笔芯里还有半截的油,不知是何人何时遗失的,从裹着的泥土来看,埋在地里的时间也许不短了(奇怪,我上学的时候其实没什么人用圆珠笔的,更别说再往前)。正是这支圆珠笔把我从尴尬境地中挽救了出来,得以从容地写后面的作文而不必内疚于折磨了老师的视力。顺便说一句,母亲后来一直保留着我很多的作业本,尤其是作文本。我大学假期回家还曾有幸再次目睹过我小学的作文真迹,母亲说她很喜欢其中的一篇,里面写道:她五十多岁,中等身材,花白的头发……。作文题目是《我的母亲》。

(是不是有点沉闷?有痛说革命家史的嫌疑,明天找点轻松的材料)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